今年上半年,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社團組織按照全國總社辦公廳《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加強社會組織反腐倡廉工作意見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,采取有效措施,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的反腐倡廉工作。
一、高度重視,組織學習
各市供銷合作社收到文件后,及時將文件轉發給下屬各級供銷合作社和各主管社團組織,對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作了具體布置。3月24日,防城港市供銷合作社召開全系統工作會議,對文件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。有的社團、協會還通過邀請專家作專題報告、觀看宣傳片等活動,積極組織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學習活動。
二、精心部署,落實責任
各級供銷合作社及各主管社團組織按照文件要求,加強領導,精心部署,明確責任分工。廣西合作經濟職業教育學會建立了“各負其責,層層落實”的反腐倡廉責任制。會長作為社團組織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,重大問題親自過問,重點環節親自協調。其他成員根據各自的分工,做到責任清楚,任務明確,樹立責任意識與使命感,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
三、結合實際,貫徹落實
一是健全監督約束機制。建立健全社(會)員(代表)大會制度,落實民主選舉,規范民主議事、民主決策的范圍、程序和方法,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;二是加強財務管理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的規定,切實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。定期向會員(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,自覺接受監督;三是實行信息公開制度。向會員公開年度工作報告、財務工作報告、會費收支情況,向社會公開登記事項、章程、組織機構、服務收費標準等信息,力求做到公開透明;四是加強廉潔自律教育。加強黨紀國法、廉政法規和道德教育,充分發揮社團組織黨員干部的模范作用,把廉潔自律理念融入到社團組織的各項工作中。